发布者:中国兽医协会发布时间:2022-08-15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免疫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已通过国家评估,达到有关疫病的免疫无疫标准,区划范围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免疫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区划表
农业农村部
2022年8月11日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