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中国兽医协会发布时间:2022-09-19阅读次数:
农牧发〔202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生物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部制定了《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 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部 2022年9月14日 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 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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