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自)荐中国兽医协会动物医院分级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高等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动物医院:

为加强中国兽医协会动物医院类会员单位建设,提高动物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动物医疗高质量发展,做好动物医院分级评价工作,依据《中国兽医协会动物医院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本会决定组建中国兽医协会动物医院分级评价专家委员会,征集专家委员会委员,现就专家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推(自)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生范围

产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动物医院管理、临床、医疗等有关方向的专家。

二、产生方式

(一)委员条件

1.关心动物诊疗行业发展,热心公益事业;

2.熟悉国内外动物医院管理、兽医教育培养模式以及医疗技术进展;

3.在行业享有威望,能够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

4.作风正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5.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6.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中国兽医协会动物医院分级评价工作。

(二)委员推(自)荐方式

1.各省、市行业协(学)会可向中国兽医协会动物医院分级评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专家委员会委员;

2.动物医院管理、临床、医疗等有关方向的专家可自荐为专家委员会委员。

(三)委员产生程序

推(自)荐的委员填写《中国兽医协会动物医院分级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自)荐表》(见附件)并提交至办公室,经协会秘书处审定符合条件的专家可加入专家委员会。

三、委员的职责

(一)为评价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二)对评价标准执行和完善提供意见建议;

(三)参加并完成动物医院分级评价办公室安排的现场评价工作;

(四)专家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事项

请推(自)荐的委员填写《中国兽医协会动物医院分级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自)荐表》,并于2023年8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pj@cvma.org.cn。

联系人:中国兽医协会秘书处

             中国兽医协会动物医院分级评价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  赵骏  010-62129116-816  

                                  13051548754(同微信号)

 

附件:中国兽医协会动物医院分级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自)荐表.docx

 

中国兽医协会  

2023年7月21日


 通知原文:关于推(自)荐中国兽医协会动物医院分级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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